延长化建股东会涉嫌程序重大违规 重大资产重组议案投票结果存疑
2020-06-23 21:00
作者:方知跃@北京
编辑:翟 睿@北京
备受争议的延长化建(SH.600248)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在6月22日的股东大会上虽然成功过关,但在次日的二级市场中,面对越来越近的重组大幕的开启,投资者却选择了用脚投票。
6月23日,以4.55元/股的价格跳空低开后,在经历了短暂“挣扎”后,延长化建的股价便以毫无反弹之势一路下跌,最终报收于4.33/股,大跌6.28%,创下了其近一年多来的单日最大跌幅。
据6月22日晚间延长化建发布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在当日股东会上,18个有关其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上会接受参会股东的投票表决,而最终,这批议案皆以68.2%左右的赞成票获得通过。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按照上述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此次延长化建重大资产重组议案是以几近“压线”的比例“涉险”获得与会股东的表决放行。
半年前的2020年1月2日晚间,延长化建发布公告称,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控股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建控股”)购买其持有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建股份”)99%股份、向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简称“陕建实业”)购买其持有的陕建股份1%股份,并吸收合并陕建股份,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然而,当6月6日,延长化建吸收合并陕建股份重组草案一经披露,围绕在一系列相关资产的评估方式、估值是公允、定增价格乃至关联方认定上皆在资本市场中形成了不小的争议,多位股东认为该议案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风险。
而在早前一天的6月5日,延长化建的召开董事会审议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也有两位董事对有关议案投出了弃权票甚至是反对票。据事后公开信息披露,这些董事之所以投出弃权票或反对票的原因,也认为延长化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最终交易价格、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等存在疑问,方案需要进行调整。
“这个结果我们无法接受,也不认可。”当6月22日延长化建此次重组议案以“低票”几乎“擦边”之势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时,多位参加了延长化建当日股东会现场的投资者向叩叩财讯表示,延长化建大股东方为了让有关议案获得通过,在股东会投票过程中涉嫌严重违规,甚至可能存在造假嫌疑。而与控股股东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的股东也未根据有关政策在投票过程中回避。
不过,面对诸多中小股东的质疑,延长化建则坚称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7名神秘股东的委托
据延长化建6月22日晚间发布的有关公告显示,6月22日当天的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共计237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票总数为4.49亿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4%。
按照议案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的规定,以持有1股对应一票的原则,这就意味着,延长化建提交的所有重组议案则至少要获得2.993亿以上的赞成票。
当日,延长化建18项相关重组议案最终获得的赞成票则基本皆在3.06亿票左右。
“延长化建的有关议案在当日能获得通过,47位神秘持股自然人的委托函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位接近于延长化建的知情人士称,按照有关规定,股东大会现场,除股东本人亲自出席外,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投票权,而就在延长化建的该次股东大会现场,延长化建现任总经理康宇麟不知通过何种方式和渠道获得了47位自然人股东的委托权,委托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
“这47位神秘股东所持股数超过5000万股,康宇麟则皆替其投出了赞成票。”上述知情人士坦言,如果没有这5000余万股的“帮衬”,延长化建的有关重组议案是不可能通过当日股东大会审核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47名神秘股东代表的5000余万股拥有投票权的股份在委托投票流程上却存在明显违规的嫌疑和瑕疵。
根据《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第六十条、《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根据《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底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
“实际上,康宇麟代表的47名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并未按照延长化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会议通知》的要求履行授权公证程序,亦未取得这些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如果真如上述知情人士所言,康宇麟代表的47名自然人股东参与现场投票程序严重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会议通知》的相关要求,那么康宇麟是否具备代表前述47名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则就有待商榷了。
“延长化建有关此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6月6日发布,该通知距离开会日期2020年6月22日有15天的时间,显然,47名自然人股东完全有充裕的时间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应的授权公证手续。而上述47名自然人股东无一例外的均未履行授权公证等手续,且连有效身份证也未取得,这明显不符合常理。”一位参与了延长化建当日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认为,在此情况下,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在未取得相关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股票账户卡等资料、相关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仅仅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所谓的确认,不能准确核实相关人员是否确系该等47名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确认该等授权委托书是否系该等47名自然人本人签署,不能排除存在相关授权委托书系由该等47名自然人股东以外的人代为签署的情形,不能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表决是否系该等47名自然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
“我们认为延长华建作出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不能成立的。”另一位持有延长化建股份较大份额的投资者表示,鉴于康宇麟不具备代表前述47名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相关授权很可能系伪造、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该等违法、违规操作将直接影响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导致18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
显然,如果将康宇麟所代表的明显具有程序瑕疵的5000余万股赞成票剔除,在其他票的投票意向不表的前提下,当日相关议案的赞成率则将会下滑至64%左右,这一数据是显然不能满足2/3以上持有表决权股东通过的要求。
2)关联关系的规避与争议
对于延长化建当日股东会现场投票的有关程序,除了上述47位神秘股东委托的近5000余万股股权存在合规的争议外,延长化建目前持股24.61%的第二大股东延长集团及其代表也参与了当日的表决,这一行径的合理合规性,也同样引发了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延长集团原为延长化建控股股东,此前共持有延长化建53.61%的股份。2019年9月23日,陕西省国资委出具文件,将延长集团所持中占延长化建29%的2.66亿股无偿划转予陕建控股,后者由此晋身为控股股东。延长集团与陕建控股的实际控制人皆陕西省国资委。
“延长集团和陕建控股本身都是陕西省国资委控制下的兄弟企业,而且延长集团几个月前还是延长化建的控股股东,一般认为控股权协议转让一年之内的都算关联方。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应该将延长集团和陕建控股界定为关联方。”沪上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认为,“虽然这个关联方认定是有弹性的,但一般情况下都会认定,这样对中小股东才是公允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本公司股东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按照上述规定,在此次延长化建收购陕建控股有关资产构成的关联交易上,延长集团和陕建控股双方在对重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上的确存在相互影响、利益倾斜、利益共同体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形,根据上述券商投行人士所述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延长集团的确也应该对延长化建此次重组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但延长集团在6月22日延长化建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并未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这也是当日延长化建有关重组议案能成功通过股东大会的又一重大原由。
“我们并不是不赞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如果重组后能改善公司的基本面,对于我们中小股东是举双手欢迎的,但如果有关重组是严重损害了我们中小股东的利益,大家肯定会选择用脚投票的。”上述参与了当日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坦言,资产重组中,优质的资产和对应的合理的估值,都是非常重要的。
华尔街有句知名的谚语:保护中小投资者,便是保护华尔街。
正如前述所言,自6月初此次重组草案甫一公开,不仅遭到了公司两位董事的反对或弃权,诸多中小投资者也对其“明显存在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方案提出了质疑。
据延长化建换股吸收合并陕建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显示,其拟以85.19亿元收购陕建股份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3亿元。
陕建股份由延长化建控股股东陕建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陕建实业分持99%与1%股份。若本次并购成行,陕建控股在延长化建的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29%提高至78.51%,陕建实业则持有0.71%股份。
而延长化建此次“蛇吞象”换股吸收合并陕建股份,后者是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增值率为34.56%。
“陕建股份的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确实存在疑问,其收入主要来源为工程施工,属于工程服务行业,延长化建并购的目的应该是陕建股份未来的工程订单、工程收入和利润,而不是目前的房产、设备机具。”一位券商人士向叩叩财讯表示,“最终按照资产基础法对陕建股份进行估值,其评估方法、评估结论与本次交易的目的相违背。”
公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陕建股份按基础法评估价值为85.19亿元,按收益法评估价值为86.98亿元,两者相差1.8亿元,差异率仅为2.11%。
“不采用收益法评估,是规避了注入资产的业绩承诺。”上述券商人士认为,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注入资产按收益法评估的业绩承诺是3年,而采用基础法评估则可以不做出业绩承诺。
“本该适用收益法评估的却采用基础法以规避业绩承诺,这是否意味着陕建股份对重组后未来三年的盈利没有信心。”上述持有延长化建股份较大份额的投资者担忧的表示,从目前情势看,不排除受宏观经济形势、新冠疫情的影响,陕建股份2020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盈利能力较2019年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可能性。
此外,此次重组完成后,陕建股份的财务状况还将大大放大延长化建的财务风险。按照有关重组草案中显示的2019年底有关财务数据分析,本次交易前延长化建的资产负债率为64.81%,本次交易后则提高到88.15%。